采矿造成大量土地占用、损伤,甚至永久性破坏,是我国耕地减少和环境污染的因素之一。例如,采煤区的地面塌陷严重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近几十年来,虽然许多煤矿采用土地复垦的方法治理采煤塌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复垦率只有12%,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5%。据统计,至2005年底,全国煤矿累计塌陷面积已超过70万公顷,其中耕地占30%,并且还在以每年2万公顷的速度增加。推进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是当前加强矿损土地复垦工作的关键。有三个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要深入开展矿损土地复垦理论研究,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目前,人们对土地复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的认识还很不够,土地复垦起点低、复垦率低、效果不显著。应把土地复垦放在整个生态环境之中,从更长的时间尺度上进行研究和具体规划,才能保证复垦成果的持久有效。要加强林业、农业、微生物等学科之间的交流合作,紧跟国际技术前沿,更好地吸收最新的复垦技术方法,尤其是加强快速植被技术、生态工程技术、土壤改良技术及土地持续高效利用理论等当前热点领域的研究。
二是要加强对复垦技术的推广应用。1994年以来,我国政府在江苏铜山、安徽淮北和河北唐山开辟了3个国家级复垦工程示范区,取得了一系列宝贵经验。各地煤矿企业也开展了一些小规模的复垦研究与试验,收到了不错的效果。这些示范工程在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将沉陷区土地复垦为渔业用地,将矸石山改造成为公园等。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对土地的需求愈来愈大,这对土地复垦的进度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如果仍然仅仅局限于试验和示范,远远解决不了大量土地的复垦问题。建议在一些条件不成熟的煤矿,可以先进行小范围试验研究;而在基本具备条件的大型煤矿区,可以大规模地实施土地复垦工程。
第三,矿山企业应增加复垦经费投入,推进复垦产业化。采矿破坏的土地数量巨大,复垦所需资金巨大,而在许多地区,土地复垦在短期内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大多数矿山企业因此对复垦工作并不重视。特别是以前地方政府对土地复垦的认识和投入都不够,缺乏制度、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导致复垦工作难以广泛开展。在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好,地价高,复垦工率可达30~60%;而在西北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土地复垦工作严重滞后。
矿山企业应将复垦经费逐步纳入到企业的成本中去。矿山企业不仅是矿山经营的受益者,也是理所当然的义务担负者。当然,我们还要顾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国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国外资金,加强矿山复垦融资研究和试点,建立矿损土地复垦基金。
土地复垦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有关政策,鼓励专业的土地复垦公司、科学研究机构、国内外金融投资企业参与到矿损土地复垦领域中来。通过市场运作,形成完善的矿损土地复垦行业发展机制,促进矿山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矿区循环经济产业链。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废矿复垦可新增耕地670亩。该镇地处经济发达地区,为缓解用地矛盾,在市、区国土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利用当地资源,投入资金,把废弃矿地复垦整理为耕地,对区域内废弃矿进行土地复垦立项。目前已立项的5个土地复垦项目,可新增耕地670亩。其中,保永村利山坞废弃矿地复垦项目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挂牌进行了招标,成功实施了市场化运作。此项目复垦总面积36.163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5.3633公顷(530.45亩),预计200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复垦整理建设。同时,锦山砖瓦厂厂区复垦、南山村福菁石矿堆场复垦、青山村新胜石矿复垦、东升村乌龟山石矿复垦等4个项目,复垦总面积达到9.5661公顷,复垦完成后可新增耕地面积9.5434公顷(143.15亩)。
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废弃矿山成工业用地。李家巷镇有人口3.2万,现有工业企业435家。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上级有关矿山综合整治的要求,该镇近年来相继依法关闭了多家矿山。李家巷镇重视废弃矿山复绿、复垦工作,3年来,共对7个废弃矿山进行了全面的平整绿化。日前,该镇在被依法关闭的采石场上,建成了黄山碳酸钙生产基地,并复垦土地430亩。新建的黄山碳酸钙生产基地前身是上沈湾村振兴黄石矿,创办于1986年2月,主要开采建筑用石料,因矿址距离104国道较近,2003年进行修复性开采,次年被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予以关闭。该矿山关闭后,李家巷镇立即对其进行整体规划、平整,投资 300多万元,开发工业用地385.5亩,中心绿化面积42亩,绿化率达到20%,可安置搬迁30家重钙加工企业。目前,已有20家重钙加工企业搬迁进规划区。这部分企业现已投资3200万元,每年销售收入将达到1亿元,实现利税2500万元。目前,二期整治开发工业用地工程也严格按照规划正在实施中。
武钢乌龙泉矿打造“绿色矿山”。乌龙泉矿是一个露天矿山,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剥岩场。为了恢复治理矿山环境,该矿本着“科学、合理、实际”的原则,加强荒山废石场的复垦绿化工作。近年来,复垦土地60多亩,并在复垦的土地上栽种了树木。
为了进一步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生态矿山”,乌龙泉矿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期治理、条件成熟一块治理一块”的绿化复垦方针,确定了“十一五”期间的绿化复垦项目有5个:一是尾矿库坝坡,面积为50亩,将种植灌木树种8325株,苗木分级分片栽植,坝坡还将植上草皮;二是北帮1号67米排土场,面积为50亩,三是丁字山排土场,面积为300亩,要将这些排土场分别种植苗木,增加绿化植被。这些绿化复垦项目,将有效治理矿区水土流失,保护矿区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空间。据悉,到“十一五”期末,乌龙泉矿将按规划恢复矿山植被面积2000多亩,该矿也因此而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公园式矿山”。届时,一座“绿色矿山”将会展现在人们面前。
河北省永年县紫山特钢集团削山填沟造地。紫山特钢集团从最初占地80亩的煤矿,发展到如今占地近500亩的综合性企业,没有占用一分农田,新增的400亩厂区用地,全部在企业的规划发展范围内,通过削山填沟造成。紫山特钢集团十分注意节约用地。它的前身为永年焦窑煤矿,劣质煤和煤矸石堆集如山。在对市场前景进行科学预测后,紫山特钢集团果断实施了煤变电工程。从1989年开始,企业先后投资7500万元,建起了大型煤矸石发电厂,专以劣质煤和煤矸石为燃料。这座电厂年发电2亿度,既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又解决了劣质煤销售难和煤矸石堆放占地等问题。为此,企业投资100多万元,建成了年产2000万块粉煤灰砖厂。砖厂利用电厂的粉煤灰和余热、废气制砖,进一步提高了经济效益。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紫山特钢集团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该企业没有向农田伸手,而是充分利用劣质煤矸石和电厂粗炉灰填沟造地,并向山岗、坡地发起“进攻”,通过炸山移石、削峰填谷、覆土造地等措施,新增用地近400亩,满足了企业发展的需要。
千矿还我万亩地。长时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过后,土地荒废,片片荒凉,在邯郸大地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创伤。2003年,邯郸市国土资源局谋划实施了“千矿万亩地”工程,对已关闭的1000多座矿山进行复垦绿化。市局以“谁治理,谁受益”为方针,要求各矿区真实废矿井,清理矿渣,平整地面,本着宜农、宜耕则耕、宜养则养的原则,对矿区土地进行复垦。“千矿万亩”工程的费用,以治理受益单位自筹资金为主。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市政府批准,市局从已征收的矿产资源储量占用金中提取出一部分,作为工程启动资金,同时,实行每治理复垦一亩土地补贴1000元的激励机制。此举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调动了多方参与的积极性。而“谁治理,谁受益”的方法,也鼓励吸收了包括地方政府、村镇、集体、个体农民在内的各类投资。资金一到位,以武安市的西石门、车王口、常寨、峰店,邯郸县的高河,磁县的都党,峰峰矿区的大社,涉县的偏店等为示范区的“千矿万亩地”工程,就在邯郸大地上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各矿区针对具体情况探索出形式多样的治理模式,不少地方村民出义务啊踊跃参与植树,造田,加快了治理进度。运行一年多来,复垦的矿山土地已经超过1万亩。
晋城市复垦采煤塌陷地600多亩。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国土资源分局辖区内30多座煤矿的多年开采,造成大部分土地塌陷。该区北石店镇、西上庄办事处一带,塌陷情况尤为严重,塌陷土地面积达到了10000多亩,塌陷裂缝最深的达十几米,许多土地因此荒废。近年来,该分局下大力气通过治理采煤塌陷土地来增补耕地资源。首先是组织乡村两级对塌陷土地进行治理和复垦。为保证复垦所需的大笔资金,该局加大了对采煤企业土地复垦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征收回来的资金有效利用、专款专用。两年来,该局征收的土地复垦费总计已经达到400多万元,这些费用作为专款全部用于治理辖区农村土地塌陷。有了资金作保障,各乡村的复垦工作很快展开。目前,该分局已治理和复垦塌陷土地 658.6亩,促进了辖区耕地的占补平衡。接着,分局又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根据不同的地状地貌采取不同的复垦方法,复垦初期帮助各乡村搞好规划,中期进行监督指导,后期进行跟踪管理的办法,积极进行土地复垦,目前土地恢复耕种成效显著
中铝公司矿区复耕八千多亩。该公司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环境生态效益,坚持可持续开发利用矿山资源,实施采矿复垦一体化,社会效益显著。例如,中铝广西分公司成功实施了矿山采矿剥离-洗矿还泥 -复垦还田的联合工艺系统,截至目前,累计复垦面积3000多亩,采空区复垦率93%,复地率90%,复垦周期1~2年,坡地植被覆盖度大于95%。中铝山西分公司采用“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复垦新工艺,利用引进的一流设备,因地制宜,采用条带开采、条带复垦,加速了复垦速度,使矿山开采与土地复垦同步进行,开采后耕地面积增加24%,复垦面积已超过1500亩。目前,中铝公司已有6家企业土地复垦技术达到国际水平,土地复垦面积累计近9000亩,矿山采空区重新变成耕地,实现了经济、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逐步走上了一条绿色生产之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要开矿先缴保证金,山东省平阴县治理矿损山体千余亩。为治水平面积达2562亩的32座破损山体,该县多渠道融资解决资金,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典型引导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已完成治理千余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县政府制定了优惠政策,采取“上级争取、政府补贴、社会吸引”等多种方式筹集专项资金1140万元用于矿山治理,并将投资115万元,重点治理的国道220线的黑风口路段作为典型引导示范工程,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相结合,整理荒沟545亩,整平山场102.3亩,增加土层厚度达到80厘米以上。同时,对新上的矿山企业收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采矿权人在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大有可为
所谓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就是制定“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进行市场化运作,吸引更多企业进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产业,进入矿损土地复垦产业,构建矿地复垦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多元企业主体先行加大投入规模,进行矿损土地复垦,以保护与治理矿山环境,再从复垦后的土地收益和增值中获得回报,实现矿损土地复垦企业经济效益与国家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此种模式完全符合“十一五”规划“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以及大力推进土地整理的精神。
进行矿损土地复垦,保护与治理矿山环境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不能有效解决资金投入管理机制问题,矿损土地复垦与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只能是一句空话。总结各地筹集资金的渠道,不外企业、国家和社会三种。企业渠道,就是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出资进行矿损土地复垦。国家渠道,就是国家各级政府财政出资。社会渠道,就是调动社会多元资金参与。对于新建和现有矿山,主要靠企业渠道。对于历史欠账,国家渠道是应当安排的,更重要的是开辟社会渠道。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正是立足于社会渠道是,是解决历史欠账加快治理进度的根本出路,是积极探索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新机制中最具创新意义的方向。
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的前提条件是复垦项目的资源化,就是发掘矿地复垦项目的收益性,变单纯的投入义务为兼有收益权利,变满目疮痍及废物为资源。其实现途径有以下几条。一是矿山残采的采矿权。在矿损土地复垦的第一阶段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阶段,就可以将矿山残采的采矿权估价出售,使得企业有可能通过采出残余矿石而获得收益。有时为了增加收益的吸引力,可以适当修改规划,这方面浙江、江苏都有成功的范例。二是矿损土地复垦整治出来的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增值收益。如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治理费用240万元,治理中平整出的一块土地估价已达2亿元。又如黑龙江省鹤岗市于2004年10月以市场竞标方式选定三块采矿废弃地的投资治理新主人,中标总价173.4万元。三是矿地环境恢复后形成的产业,公园、运动场、科普园区等。如甘肃花亭县在采空塌陷区建成休闲娱乐的人民广场。四是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三废的再利用如煤矸石和尾矿的开发利用。五是环境改善之后的外部性受益。
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需要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要通过科技和规划手段,实现矿地复垦项目的资源化;要吸引有实力的投资企业主体;要培育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主体;要制定市场运行规划,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实行市场化操作;要建立信用保障体系, 通过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保障“谁治理,谁复垦,谁受益”的激励承诺兑现。要抓紧法律和制度建设,为矿损土地复垦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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