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7月18日“日报关注”刊登了“‘城市动脉’不堪施工创伤之痛”的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7月19日,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几家相关部门,请他们来谈看法,并试图找到对此类事故具有处理和处罚权力的部门。
在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记者了解到,近日频发的天然气管道被挖断事故已引起了该队的重视,7月17日,该队召开天然气泄漏事故分析会,兰州燃气化工集团、兰州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一致认为,发生事故并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没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对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
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孙晓俊处长强调:城市的改造工程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各单位要从近期连发的三起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切实落实单位内部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采访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王开泰工程师告诉记者,该队对管道被挖断导致天然气泄漏这样的突发事件会应急处置、抢险救援,除此之外,不负责此类事故的处理。
记者随后采访了兰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兰州市地下共有14种管线,都是由管线所属的职能部门或产权单位管理,没有统一管理,因为管线所具有的专业性等原因,也不可能统一管理。管线管理单位都没有处罚权。针对这一现象,该负责人提出建议:建立动态的地下管网信息平台,以便施工单位查询地下管网分布情况。
“以往我市各个区的规划工作都是由各区的规划部门在进行,全市的地下管网总图无法提供”,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龙副处长向记者介绍了目前全市地下管网位置情况,她说,如果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需要查询时,只能是由市规划局提供所需查询区域的区域图纸来进行初步定位。
不过这种地下管网位置不明的情况将会有所改变,目前全市新城区的520号路已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了1公里多的综合管沟,但由于造价太高、没有新的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等综合原因,新城区的综合管沟没有更进一步的建设。而对于老城区地下管网的位置确定工作,市规划局龙处长表示,将请专业勘测单位来进行普查工作。
针对管理权的问题,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龙副处长这样解释:“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承建单位提出地下管网敷设方案时,派专人对现场进行勘查,提供管道敷设位置的建议,再进行审批。具体的管理、维护责任都在所有或使用方。”而市城投公司仅仅在2006年时涉及我市地下通讯管道的建设工作,所涉及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也仅限于对所敷设通讯管道的定期检修而已。
随后,记者再就地下管网行政管理权一事走访了市安监局,得到的答复是,依国家有关规定,安监局仅对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同时,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还具体到燃气管理权的问题,向记者提供了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解释道,城镇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应是城市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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