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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半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104宗
内容
    近年来,顺德区进一步加大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严格土地管理,2005年至今年6月,共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104宗,有8人因违法用地而受到党纪处分。
  现状:违章建筑集中在村居
  顺德辖区的违章建筑主要集中在村居一级,村(居)非法出租集体土地,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普遍存在,违章建筑主要以出租屋、简易厂房或用于经营食店的松皮棚为主。容桂马岗村部分股份社为谋取经济利益,大量出租农用地,而承租人为了个人利益,破坏土地资源,占用农用地建厂房,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在区政府组织下,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查处,其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19宗,需要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9281.9平方米,罚款454502.89元。大良逢沙部分村民为获取更多的征地赔偿,知道政府征地后立即抢搭、抢建、抢装修,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总面积约有579441平方米(869.16亩)。
  原因:利益驱动漠视法律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执法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全区违法用地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工业园区周围的城乡结合部,存在大量违法占地建成的出租屋。一些村(居)的干部、股份社理事及村民依法用地意识淡薄,认为违法用地是为了发展集体经济,不但认识不到其危害性,甚至认为有理。不少村(居)发展经济主要靠出租、转让土地,在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导致违法用地建设行为屡禁不止。
  由于未能落实村(居)、镇(街)土地管辖者的职责,而职能部门在开展查处工作中,普遍存在取证难、行政强制措施不能有效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查处时间长、法院强制拆除难度大等情况,未能形成联合清拆机制,达不到有效控制效果。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干部群众抱着侥幸心理实施违法行为,有的村(居)甚至出现大规模的抢占抢建的态势。
  对策: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面对土地违法行为日益增多,查处违法土地执法难的问题,顺德区积极探索土地执法协作机制。今年6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坚决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并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土地使用、建设施工的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用水用电等的管理,明确了部门的职责,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供水部门不予供水,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工商部门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出租许可。可以预见,该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对于有效遏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将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7月13日上午10点,记者随车一路行走在杏坛基围大涌和林家涌旁。
  基围大涌和林家涌全长共7.3公里,河道两旁盖满不同用途的房屋、厂房、仓库、住宅、商铺等,而河面泛出不同的颜色并漂浮着一层垃圾。杏坛水利会工作人员说,涌上的违法建筑有几十个,建成最短的历史也有3年了,而最长的则有10年以上。这些建筑为排涝和环境都带来困扰,近期多家建筑已主动拆除。对被污染的河涌,计划清理疏浚63205立方米。自今年5月3号起开始清理疏浚工作,至今已清理疏浚河道45000立方米。
  士多老板不知所租铺位属违法
  记者在光华村看到一座占地约70平方米的松皮棚紧挨林家涌而建,另外还有一部分做成飘棚横跨河道上,飘棚单靠几根竹管插在水中做支点。记者在飘棚处的木板上轻跺了几脚,摇摇欲坠。
  松皮棚由一对姓陶的湖南夫妇租住经营士多店并兼作住房。陶先生说,松皮棚是他们3年前租下来的,“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这里属于违法建筑。”陶先生说: “本来棚外面还有一个小屋子架在河道上,前几天我们已经把那屋子拆掉了。”现场有工作人员向他解释,不论怎样这个松皮棚也要拆的,因为这是违法建筑。陶先生显得有点无奈,但也表示愿意配合。他说:“我也跟老板(松皮棚主人)说了要拆这事,他听了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我自己认为要拆没所谓,但要提前告诉我让我做好搬的准备,还有,要把我的租金押金之类的全部算清给我就可以了。”
  而在基围大涌,记者看到一家厂房直接建在河涌中间,厂房两边的河水单靠一根直径1米多宽的水泥管流通。这家厂房是去年下半年在河堤上打桩的,水利会工作人员发现后前去制止并张贴了告示。而厂方却置若罔闻,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偷偷施工,现在厂房已经基本建成。另一家企业也在距该厂房100多米处旁边悄悄打下了地基,后被勒令制止。
  违法建筑为排涝排洪埋下隐患
  杏坛水利会胡教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经过批准的建筑物也必须建在离河岸5米的距离之外。而我们看到的所有违章建筑都不符合上述规定。”
  胡教强说,林家涌和基围大涌两旁的违法建筑,经有关部门多次开会,多家厂房已经主动拆除,现在仅存两三家还没动。他说:“开始跟厂房老板说明法律法规要求他们拆除时,基本都遭到拒绝,因为厂房毕竟投入了不少资金。但经过多番劝说,厂家终于都想通了。”
  胡教强说:“现在林家涌和基围大涌着手要做的是清理疏浚。两条河加起来7.3公里,其垃圾堆积已经到了珠基正0.4到正0.5,而正常河道应控制在珠基负1.0。如果24小时内降雨超过100毫米,很容易引起内涝。去年排涝就出现问题,最终河水浸到厂房。清理疏浚河道已经迫在眉睫了。”
  据悉,杏坛水利会计划清理疏浚河道63205立方米,全长7.3公里。从今年5月3日至今,已经清理疏浚45000立方米,预计短期内完成。由于某些河段的清理疏浚工程要配合违章建筑拆除进行,对工程进度造成一定的影响。
  1996年,乐从镇上华村冯某租用原上华管理区办事处和股份社0.457亩土地,并签订了《租地协议》,约定租期10年,租金为每年25000元/亩,每年递增5%,由上华村资产管理办收取。冯某在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违法租用的土地上盖起了一幢两层砖混结构的出租屋,占地面积670平方米,建筑面积1165平方米。
  近年来,冯某不断占用周边土地进行扩建,建筑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上华村委会担心出问题,于2005年4月要求土地执法部门协助拆除。2005年8月25日,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冯某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因冯某不履行处罚决定,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1月25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顺德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冯某于今年7月5日自行拆除了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物。
  “天眼”监察土地违法
  顺德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查处54宗违法用地案件
  今年2月,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已进一步应用于我国土地执法检查。全国已有北京等90个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列入监测范围。2005年9月至2006 年3月,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反映出顺德区内有503个图斑可能有问题。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根据上级要求,对这些图斑实地逐一核查,最终对42处图斑的 54宗违法用地案件立案查处。
  据了解,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可以反映出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情况。由此可以检查出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违法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等。这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重点城市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
  切断违法用地的利益源头
  从7月1日开始,顺德区为了加强对非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实行了新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对违法占地的违章建筑实行断水、断电、断气,不准核发营业执照,不予办理出租屋登记手续等措施,就是要切断违法者的利益源头,这样做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为什么近年来违法占用土地甚至耕地的现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原因主要是利益驱动。当土地成为短缺资源时,它所蕴含的利润也就不断扩大。一些人正是盯准这个“商机”,罔顾群众和集体的利益,也罔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于是,流动的河涌被野蛮地填堵或覆盖,上面盖起了厂房、仓库,集体的土地被弄虚作假以租代征、擅自改变用途,工业园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出现了许多未经任何批准的出租屋。这些人是想通过强行占用的方式,在零成本的土地上获取利润。
  相比强劲的利益驱动的力量,以往土地监管的力度就显得软弱乏力。职能部门查处普遍存在取证难、行政强制措施不能有效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查处时间长、法院强制拆除难度大等情况,未能形成联合清拆机制,达不到有效控制效果。即便是在不得已而为之的强制执行时,代价其实已经很大。建成的房屋被强行拆除,后果固然是违法者自负,但损失也令人扼腕;要把拆除违法建筑的废墟完全垦复,难度也比较大;更主要的是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矛盾可能被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如何做到既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又把各方的成本降到最低?顺德区政府积极探索,建立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就是要立足预防,把问题解决于源头。没有水、电、气,违法用地上的工程不能开工,即使已经盖起来的违章建筑,领不到营业执照,办不了出租手续,这样违章建筑物就丧失了商业功能,违法者就无利可图。
  应该说顺德区政府在加强土地管理方面既态度坚决,又依法办事,十分注意工作方法。新的工作机制肯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要从根本上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现象,还是要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要让大家都明白,利益驱动的轮子必须符合法律的轨道,否则,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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