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开挖工程应注意地下管网设施
部分施工单位轻视安全
地下管网缺乏详细坐标
相应处罚机制缺失
半个月三起天然气“爆管”事故
7月14日23点30分,在天水北路北出口工程工地上,挖掘机在挖管沟的过程中不慎凿穿地下天然气管道,造成天然气大量外泄。市消防支队紧急调遣 3个中队30余名官兵赶往现场抢险,天然气公司抢修人员及时关闭气阀,阻止了天然气外泄。由于处置果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7月7日下午4时许,一家施工单位在安宁区长新电表厂门前挖污水管沟的过程中,不慎将一根直径160毫米的天然气管道挖破,天然气喷起20多米高。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立即赶往现场紧急疏散群众,并实施抢险救援。下午4时40分,经过消防官兵和天然气抢修人员紧急处置后,险情被排除。
6月27日上午,兰州维尼纶厂施工队没有事先通知河口天然气服务站,也没有查阅有关的图纸资料,贸然开挖天然气管道附近的土壤,并错误地将天然气管道当成自来水管道碰接,擅自在天然气管道上气焊作业,造成低压燃气管道泄漏,泄漏出来的天然气被引燃。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紧急切断该泄漏管线的上游控制阀井,熊熊燃烧的大火才渐渐熄灭。
现象:“爆管”事故损失巨大
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内,我市天然气管道三次被挖破,导致天然气泄漏,不仅给附近居民用气带来影响,更严重的是,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泄漏出来的天然气,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引发火灾甚至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受水”的不只是天然气管道。记者从兰州市供水集团了解到,今年以来,在各种地下开挖工程中,城市供水管网被破坏近10次。其中仅5至6月份,永昌北路供水管道就先后4次被挖爆;6月份,雁滩604号路上600毫米的管道在道路施工中又被施工单位损坏。这近10起“爆管”事件的发生,影响了沿线居民和单位的用水,还造成了数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频发的“爆管”事件也是对各种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这与现在提倡节约减排的主题无疑是背道而驰的。 调查:事故频发存在多方面原因
施工单位只重工期不重安全
“施工方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漠是主要原因。”曾经多次参与应急处理天然气“爆管”事故的燃化集团天然气公司副经理曲福义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谈到。
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龙副处长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正规单位在工程开始前都会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则会派专人依据以往的施工图上标注的地下管网,凭经验判断管网的相对位置并给施工单位一些建议。即使如此,施工单位仍常有不重视的时候,“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具体情况变动施工线路是常有的事,但不少施工单位在变更施工线路时往往不会再照会我们,施工线路的变更就会让地下管网更易被挖断。”
曲福义也谈到,每项地下工程施工前,天然气公司都会将涉及到的区域内的管位向施工单位标示清楚,同时还会同施工单位建立联系机制,派专人在现场查看,指导施工人员避让天然气管道。然而,有时往往因为施工单位内部衔接不够、施工人员急着赶工期等原因,野蛮操作,将天然气管道挖破。在已发生过的“爆管”事故中,天然气工作人员在现场指清管位后,前脚刚离开,施工人员就将管道挖破的事情都曾发生过好几次。
城市地下管网缺乏详细坐标
不过,对于施工人员来说,挖爆地下管网,虽然跟责任心有很大的关系,但也绝不会是故意为之,而且他们也有一定的苦衷。记者随机采访了在我市某地段施工的工作人员。一位刚从挖掘机上下来休息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到,“地里的管子太多了,我每次挖的时候就怕一铲子下去挖断几条管子!”他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工期,不得不使用挖掘机,如果用其他办法慢慢挖,根本赶不上工程进度。地面开挖时,他们只能按照图纸标的相对位置小心地避开那些形形色色的管线。
对于确定施工地段详细地下管网的问题,龙副处长告诉记者,目前市规划局所拥有的仅仅是以前在管线敷设施工时的相对位置示意图,由于近年来我市地面建设较快,不少地下管线的相对位置早已改变,相当一部分地下管线早已从曾经的道路下变为穿居民区而过了。此外,通过电话采访,记者了解到,我市城建档案馆中的相关资料也仅记录了相对位置,而且这些资料也是不对外公开的,仅用于备案。我市城市地下管网缺乏一个详细位置坐标图和查询系统,无法为安全施工提供完备的基础保障。
对相应行为的处罚机制缺失
“对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缺乏监管和处罚也导致了‘爆管’频发的现象。”兰州供水集团和兰州燃化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同时谈到了这一点。
“对未遂事故应该当成已发生事故来处理。”曲福义说。虽然近期发生的几次“爆管”事故,经过及时的处理和抢险,没有引发大的事故,但绝不能因此心存侥幸。如果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了事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再去处罚肇事单位,出台管理和处罚措施,就为时太晚了。
据了解,我市地下的天然气、自来水及通讯管线目前采取的是“谁所有或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管理模式,市规划局有关部门面对违规施工行为也仅有制止权,没有执法权,也就是说,如果发现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行为,市规划局和各企业只能制止,无效后通过上报法院等再另行采取措施与处罚,“这个时候,那些违规操作的工程往往是‘尘埃落定’,已成定局了。”说到这里,龙副处长显得十分无奈。
作为企业,无论是供水集团还是燃化集团,没有执法资格和执法权限,对于挖破自己管道的企业自然无权去处罚。而目前,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具有执法资格及权限的部门来处罚造成“爆管”的野蛮施工行为。对此,两家屡受其害的企业都认为,如果能从现在着手,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跟进,加大处罚力度,这种“爆管”频发的现象应能得到很大的改善。而对于那些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漠的企业,处罚无疑是纠正他们野蛮、无序的施工行为的一剂“苦口良药”。
解决:加强基础工作健全相关机制
建立地下管网信息系统
地下管网频频被挖断的现象折射出相关单位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不够,市政建设设施管理数据平台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其实,市政府早在去年就已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近郊四区地下管网普查工作的通知》,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还未能全面实施。
采访中,市规划局有关人员向记者透露,全面开展近郊四区地下管网普查工作今年年内有望实施。
依据《通知》,有关部门要对近郊四区地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工业管道等管网进行探查,确定地下管网定位,收集整理现有地下管网分布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和登记,弥补资料空缺;探测完成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主次干道地下管网分布情况,弄清城市地下管线的现状。同时要将探测成果按照1比500绘制管网图册,形成档案成果,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实现全方位动态信息化管理目标。这项工作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我市地下管网管理。
制订管理处罚措施
在采访中,几家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谈到,应该建立严格的管理和处罚措施。曲福义认为,在施工前,就应该让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地下管道安全责任书,将确保地下管道的安全作为施工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明确责任;同时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爆管”事故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处理、处罚都有据可依。
供水集团相关负责人则谈到,有关部门应严格道路施工的规范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强施工中有关各方协调通气,做到统一协调,相互配合;制订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管理措施和处罚措施,加大对不经审批违章施工和野蛮施工的处罚力度,杜绝这种一边建设一边损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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